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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地方版“国五条”需刚柔并济

发表于2013-04-01

继3月25日广东版国五条细则出台后,北京、上海以及重庆的国五条地方细则也于30日落地。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称31日正式公布国五条新政细则。业界人士认为,广州落地政策会比较温和,不会对国家规定内容自行加码。

  从已经公布的地方版细则来看,细则“不细”、新意不多、力度不够,成为舆论议论和指摘的“软肋”。譬如“上海严厉不及预期”、“重庆仅主城区限购”均被重点考量,此前公布的广东版细则更被指是国五条的复制粘贴。即便是被称为最严的京版细则,禁止单身人士购买二套房做法,其实在上海实施已久;按转让所得的20%征收个税,实质上是国五条的硬性规定;进一步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,也是原则性表述,似乎留有“后手”空间。

  现今情势下,地方版国五条细则是不是越细越好,或者说越严越好?这是一个颇值得思考的命题。一段时间以来,围绕楼市调控政策,“离婚为避税,结婚为买房”,调控政策往往引发“溢出效应”。由此说明,房价已不是一个单一问题,其背后有着更深层的“集成问题”,包含经济、社会和民众心理等诸多方面。所以,这个阶段,调控细则需要刚柔相济。

  行至目前,房地产行业被学界认为已到了分水岭阶段。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数据显示,至去年底我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已达32.9平方米。有分析指出,根据世界各国经验,在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0~35平方米之后,城镇住房的绝对短缺时代即结束,住房供应进入平稳阶段。也就是说,调控政策的重心,需从新建商品房向新建房与存量房并重方向转移。如果说调控新建房房价需要制度刚性,那么调控存量房,因涉及普通市民的财产性收入,就需要相对柔性一些。

  此外,我国将在2014年6月底前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。不动产登记制被寄予了反腐、打击房地产投机、贯彻物权法等多重厚望,并被视为房产税出台的必要前提。果真如此,那么房地产调控就有可能从过多依靠行政手段,向建立长效机制“质变”。调控的“质变”过程,一定程度上也是存量房重新整合配置的过程,需要为部分普通市民改善住房或出售多余住房,预留空间。

  在房地产市场和调控政策双重转型的“前夜”,比关注地方版细则严苛与否更重要的,是观照政策的刚柔并济程度。政策妥协性地存在一定“后手”,或地方版细则不再自行加码,既说明调控任重道远,又或是调控转型期留给市场存量房整合配置的必要窗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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