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页|1|
/1页

主题:"国五条"后续:又一波地方执行细则来袭

发表于2013-04-08

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对本报记者解释说,事实上3月31日厦门已经出了一个房价控制目标,但是在2号又增出了一个内容更全的细则,且要求严格。

  查阅细则发现,厦门对20%的个税征收相对明晰:能通过税收征管、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核实房屋原值的,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%计征;不能核实 原值的,按交易总额的1.5%计征。厦门要求税务、国土房产部门密切配合,规范征收个税。而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的唯一生活用房,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。

  而同处于福建省的福州,其细则并未提及如何细致征收20%个税等环节,主要谈及控制房价的增幅。

  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4月3日在电话中告诉本报记者,关于个税的税费征收,未来税务部门会出台税收政策来执行。

  事实上,根据国务院的要求,各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(除拉萨外),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,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。国务院并未要求在一季度公布所有的细则,但是一些和中央对房地产调控全局认知保持高度一致的城市,则加快了落实的进度。

  “实际上,国五条细则确实只要求:35个大城市一季度公布房价控制目标,其他的二线城市,也可能只像厦门一样,增补一个真货细则。”杨红旭表示。

   地方政府落实细则的诚意各异

  美丽的厦门岛,一直是许多福建富人期待定居的场所,在厦门拥有一套房,甚至成为整个福建百姓的一个愿望。

  “不仅在全省,全国但凡旅行到厦门的人,都或有这个想法。”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一位主管告诉本报记者,所以这几年,不管国家怎么调控,厦门楼市价格都是以涨为主,如今均价也在2万上下,而到了2013年3月,厦门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已连续11个月环比上涨。

  针对4月2日晚出台的厦门细则,厦门大学教授戴亦一对本报记者表示,对于异地人士购房比例历来高达60%以上的新移民城市来说,厦门的国五条细则可以说堪称目前中国最严厉的版本,其中第二条最为严厉,非本市户籍不得通过补缴个税缴纳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购买住房。

  限购自然也成为厦门政府希望继续执行的方式。厦门落实的细则拟出了厦门版继续限购的思路:从细则出台之日起,对于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,在厦购房需提 供“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”,并限购1套;本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;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 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。

上一页|1|
/1页